新修法!31程序完成後 政府可代拆釘子戶

都更審核流程漫長,地主整合困難,現在立法院通過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針對俗稱「釘子戶」的不同意戶,透過都市計劃委員會等審議,3加1程序來處理,釐清是惡意圈地,還是釘子戶要求價格過高,所有程序完備後,政府才可以代拆,不同意戶則可尋求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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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同意戶陳小姐表示,「終於住進來,因為之前都更真的是等太久。」

陳小姐大方開放年初搬進來的房子,原來15年前父母認為住家老舊,和隔壁20多戶鄰居決定要都更,這樣一等就等到現在,聽到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政府可以代拆釘子戶,她舉雙手支持。

陳小姐指出,「都更的時候我還是學生,中間住外面住了很久,現在才有辦法搬回家裡這邊。」

陳小姐住家前後比一比,原本是低矮老舊的平房,如今是氣派高樓大廈,還有保全管理,陳小姐家都更案,從民國92年開始,徵詢原住戶意願,光是整合就花了10年。

陳小姐表示,「有些鄰居因為種種因素談很久,我們也是很無奈,有人不同意就沒辦法進行作業。」

像陳小姐這樣的都更同意戶不少,但無奈審核流程漫長,地主整合困難,因此修法後,同意門檻中的同意戶比例,從現行1/10提高為1/2,但針對釘子戶拆除,建立3加1程序,包括設置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以及只要有一人反對,將強制辦理聽證程序。

如果都無法解決爭議,地方政府透過協商平台,60天內決定拆除日期、方式,才可以代拆,不同意戶則可尋求行政救濟。

代銷業者簡智敏指出,「都更案件都順利執行的話,我相信多個40%~50%,應該不是問題。」

房產專家田大全認為,「地方政府執行上面,加上選舉干擾,左邊也是票,右邊也是票,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夠解決,最重要還是真正的執行。」

房產專家認為,簡化程序,預估未來4年可帶來上千億元營造產值,不過公權力要落實代拆機制,才能解決爭議,加速都更推動。

(民視新聞/于凡、呂炯緯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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