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案 職務法庭再判免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嫌性騷擾女助理,被免除法官職務,陳鴻斌聲請再審,去年職務法庭改判,罰他1年薪水216萬,引發社會譁然,陪席法官謝靜慧憤而請辭,而受命法官陳志祥則力保陳鴻斌,說他只是「婚外情未遂」,監察院提出再審,職務法庭改判陳鴻斌免職、轉任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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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陳鴻斌遭控性騷案,去年改判,只罰1年薪水,受命法官陳志祥還上節目力挺陳鴻斌,定調「婚外情未遂」,言論一出,成了外界撻伐箭靶。

法官 陳志祥

陳志祥一番話還被認定違反法官倫理,送交法官評鑑,而性騷事件主角陳鴻斌,5年前被指控對女助理性騷擾,監察院彈劾後,遭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他職,陳鴻斌聲請再審,去年職務法庭改判罰他一年薪水216萬,無須免職。

判決一出,不只社會譁然,陪席法官謝靜慧氣到乾脆請辭,監察院事後趕緊聲請再審,職務法庭廢棄再審判決,回復陳鴻斌免職判決。

監察院去年聲請再審後,職務法庭針對原本再審時,審判長應該由新任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卻沒有更換審判長,程序上違反法官法,重新審查當初再審理由,陳鴻斌質疑監委沒有仔細閱讀答辯書,卻沒有證據可證明,陳鴻斌還認為原合議庭法官黃國忠曾任司法院行政廳長,卻沒迴避,也被認定不構成迴避事由。因此職務法庭認為,當初陳鴻斌根本不符再審要件,不應改判罰薪,原判決免職有理。

事實上,陳鴻斌早在去年退休,如果他未來不再聲請救濟,全案確定的話,退休金恐怕因此大縮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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