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租屋電費、不得拒報稅 「張淑晶條款」將上路

消保處祭出張淑晶條款,限制二房東包租業者電費不能超過台電夏季電價每度最高6.41元,房客如果要申請租屋補助,房東也不能拒絕,不過羊毛長在羊身上,如果租客要報稅,房東可能漲房租5~10%,而且房東違反規定,最重裁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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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在外打拚租房子,回家打開房門,卻可能遇上更多問題,不少房東電費一度就要收6、7塊,沒辦法報稅申請租屋補助,或者房屋漏水,修繕也是大問題。

消保處祭出二房東張淑晶條款,包租人不得拒絕房客報稅,申請租屋補助,電費也不能超過台電夏季電價每度上限6.41元,如果是凶宅也需要事先告知,如果臨時不能出租,包租業者要幫房客優先轉租,新制6月上路,如果房東違法,可以裁罰30萬元。但不少民眾擔心,未來房租將會上漲。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說:「覺得1萬2的租金太貴,就去找1萬1的租金來承租,政府雖然有訂定定型化租約來保障房客,但是首先房客應該去瞭解定型化租約的內容,將來才可以進一步比對,業者提供的內容跟政府的公版是否一致。」

租房子不只是看漂亮舒適,還要能住得長久安心,民眾租屋前得先看清楚合約,或是政府認定的包租代管業者,以免賠了荷包又犧牲生活品質。

(民視新聞/黃雅娟、賴冠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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