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形同戒嚴!「蒙面法」免審議先實施:違者可判監一年
香港特手林鄭月娥今(4)日下午3時與港府高級官員召開記者會,於記者會中宣布,當日上午已決定引用《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圖片截取自BBC)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下午3時與港府高級官員召開記者會,於記者會中宣布,當日上午已決定引用《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於明(5)日凌晨0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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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引用規例不代表香港進入緊急情況,但他認為香港目前符合《緊急法》中「危害公安」的情況,並指出這條法律為「先訂立,後審議」,在立法會10月16日復會後,政府會將這條規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按照規例內容任何人身處受管制的集會遊行、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未經批准的集會時,利用可能隱藏身分的物品蒙面即屬犯罪,違者最高判監1年。

按照規例內容任何人身處受管制的集會遊行、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未經批准的集會時,利用可能隱藏身分的物品蒙面即屬犯罪,違者最高判監1年。(圖片截取自BBC)

同一時間,香港政府教育局向各級學校發函指稱,《禁止蒙面規例》即將生效,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家長,校內外均不得佩戴口罩、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除了宗教或健康因素之外。教育局表示,此項原則適用於教職員及在校工作的任何人員。

香港政府教育局向各級學校發函指稱,《禁止蒙面規例》即將生效,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家長,校內外均不德佩戴口罩、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圖片截取自上報)

根據上報報導,香港中環已出現大批抗議人潮。為了因應禁蒙面法的公布,部分香港特區政府部門基於安全考量,已決定讓員工提前下班,馬會也宣布今(4)日下午5時30分關閉全港場外投注站。

(民視新聞網/陳思瑀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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