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兩起食物外送員死亡車禍事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因為UberEats及Foodpanda的合約內容,包括如無法於選擇時段提供服務須於24小時內回報公司、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黏貼機車車身品牌圖樣貼紙等規定,研判該業者對於罹災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兩者間也存有組織從屬性,據此認定雙方應具僱傭關係。
鄒子廉針對勞檢結果表示,兩家業者均遲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記錄,若不提供,屬情節重大,會依勞基法第7條、23條第2項及30條第5項,分別給予最高罰30萬元、100萬元及45萬元,合計175萬元。
(民視新聞網/廖威誌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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