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燒烤,這名女子到櫃檯買單,拿回找完的錢,將喝光的酒瓶放回桌上後帶著孩子離開店內。之後店家發現地上還有一個包包,打烊後送到派出所,沒有想到卻被對方提告侵占,因為失主說少了5萬元。
蘆竹分局偵查隊分隊長鄭博叡表示,「失主前來認領時發現錢包內短少部分現金,認為係拾獲人所為,因此報案提告。」
好心卻沒好報,不少民眾聽到都覺得不可思議。去年12月18日,在桃園南順六街上一間燒烤店工作的楊姓男子整理桌面時,發現客人的包包沒拿,下班送到警察局。
拾獲錢包當事人楊先生說:「她當時是坐這個位置,整桌人都在這邊用餐,最後整個走完之後包包是掉到這個位置。」
員警打開裡頭的黃色布包清點,除了好幾張金融卡外還有好幾張1000元、500元、100元的鈔票,總計2萬多元的現金,因為有證件,警方立刻通知失主。哪知道對方卻說少了5萬,一口咬定是撿的人拿的。楊先生回應,「我就沒有拿怎麼可能無奈去跟你和解,還要付這5萬元。」
檢察官勸雙方能和解,但婦人堅持要對方還錢,讓好心撿錢包送警局的當事人心寒又無奈,該怎麼辦,一切只好法庭上見。
(民視新聞/周秉瑜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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