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表示,「這件事情一切都是依法有據,所依據的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他是考試院,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授權訂定的法規,是全國一致的,並不是只有監察院所獨有的,也不是只有適用在監察院,那麼在依照這個規定,所有機關首長,他是可以進用5位機要人員,至於說要進用哪些人員,只要是法定的編制內的職缺,排除所長副所長主管副主管、參事研究委員,這大概都是13職等以上,或是說主管以外,他都可以進用,依他的職責程度依照他業務的環節,去決定要用,譬如說秘書專門委員專員科員,還有辦事員書記,其實首長都有這個裁量權。」
劉文仕也提到,前任院長張博雅,同樣也是任用5位機要人員,差別在於其中一位,是在秘書長室服務,但是目前監院還沒有副院長、也沒有正式秘書長,所以都還可能有變動。
又因為這一屆的監院,還增加了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所以5位機要,也是為了新工作所需,請各界不要用顯微鏡,對陳菊特別關注。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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