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棟大樓趴在地上,宛如被轟炸過!4年前的0206地震,台南維冠大樓應聲倒塌,造成上百人死亡,法扶律師團協助114名受災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建商林明輝等六人和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求償49億9千多萬元,台南地院一審判決,損被告應賠償4.5億元,當中包括1億的懲罰性賠償,和災民的求償一差差了10倍。
法官認為維冠大樓是在1990年興建,因此適用舊的民法和消保法,在懲罰性賠償的部份就有差別,法扶律師團表示,「被告都已經脫產,判多判少,災民可能都拿不到錢。」
維冠大樓倒塌案共有三件民事求償案,今年一月154人委託消基會打的團體訴訟求償35億,一審也只判了7億,結論和這次的判決差不多,另外還有三件告市府的國賠案,則仍在審理中。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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