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女10月17日晚間在台電大樓捷運月台等車時覺得身體不適,想找地方休息時突然昏厥倒地,當場失去意識,無呼吸心跳。當時休假的社子派出所員警陳建中驚覺情況危急、人命關天,立即前往救援,不過鍾女經呼喊卻無回應,身旁也無友人作伴。
陳姓員警見狀,立即取用鍾女手邊禮盒墊高頭部,再施以CPR搶救,約1分鐘後鍾女漸甦醒,同步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再陪同至台北馬偕醫院就診。
陳姓員警待急診協助鍾女縫合下巴10餘針後,先是提供開水讓她補給,接著再以自身外套協助保暖。鍾女經過休息半小時漸恢復體力,因時值凌晨時分,身上又沒錢,陳員再協助支付急診及計程車費用,陪同安全返家後離去。鍾女對於士林分局員警熱心協助,至表感激。
士林分局呼籲,出門在外若見他人突然昏厥暈倒,即時施以CPR處理救護十分重要,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之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故若遇此情,可適時伸出援手,掌握時效,避免憾事發生。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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