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罷韓連署威脅「開車來撞」 高雄里長判刑4個月

今年2月中,罷韓團體在內門紫竹寺前擺攤進行第二階段連署時,當地里長謝振城夥同友人去要求不得擺攤,還出言恐嚇說要開車來撞,事後罷韓團提對謝振城提告,橋頭地院13日判決,謝振城違反《選罷法》,判刑4個月並褫奪公權1年,謝振城恐怕無法再擔任里長,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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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今年2月中,當時自稱「石頭里長」的高雄內門區瑞山里長謝振城,要求罷韓團體不得在紫竹寺前擺攤連署,出言恐嚇擺攤志工「要開車來撞」,還真的說到做到,叫人把車停在攤位旁,謝振城越罵越難聽。

事後罷韓團體對謝振城提告,他還開直播回嗆,振振有詞:「我歡迎你們來告我,我如果有什麼不當的行為,超出界線應該接受法律制裁,我勇於認錯、我勇於接受,但是道歉不可能」。

如今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謝振城違反《選罷法》98條妨害罷免連署,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褫奪公權1年,謝振城恐怕里長職位不保,而當時同行的謝姓女子與另一名那行男子,也同樣被判刑3個月、褫奪公權1年。

得知宣判結果,謝振城13日晚間開直播大吐苦水:「我麻煩他們離開,去別的地方擺攤,並不是叫他們不能擺,你不要在我的土地擺,這樣判我這個刑(褫奪公權),這樣有公道嗎,你判我公然侮辱、恐嚇我都接受」。

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主任張博洋指出,「今天這個判決結果出來,我只能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韓國瑜真的值得你這樣子,為他犯法也要挺他嗎,今天這個判決結果出爐,其實也算是還給高雄市民一個公道」。

是否要再上訴,謝振城還要再跟律師討論,只是為了一時的情緒激動,阻擾罷韓連署,付出的代價可真不小。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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