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羈押期屆滿 立院收起保護傘 無異議同意!蘇震清與廖國棟續押

涉嫌貪汙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和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日前法院裁定羈押,羈押期就要屆滿,台北地方法院第二次向立院徵詢,是否同意延押,朝野立委協商後同意延押,北院也裁定延押兩個月,兩人必須在看守所過農曆年,外界認為這是把立委的「保護傘」收起來,要讓檢調釐清有沒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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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貪汙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由於羈押期將在21日屆滿,台北地方法院發函立院,徵詢是否同意延押。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告,「針對本案許可延長羈押 有沒有異議?好,無異議通過 本案做如下之決定,許可延長羈押。」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非是現行犯,否則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蘇震清和廖國棟今年8月遭裁定羈押,9月立院首度同意續押,這回第二次同意,北院最後也裁定延押兩個月。立法院今天經過朝野協商之後,決定二度同意續押,包含廖國棟、蘇震清等藍綠立委,而外界形容這是關閉保護傘。

所謂保護傘,是為了保障立委或國會議員職權行使,同時讓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獨立,更能避免政治人物透過司法追殺政敵,在許多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制度,不過收起保護傘的情況並不是第一次,1979年立委黃信介涉入美麗島案,1985年立委蔡辰洲涉入十信案,都在徵詢立院後逮捕,而保護傘範圍原本是整個任期,1997年修憲後縮小到會期間。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這次因為所涉及的本身並不是所謂政治價值的部分,而是大家比較難容忍的,所謂貪汙相關議案,這也是我覺得幾次之下,可以理解我們朝野各黨對這件事情不敢去對他加以保護,這也是提醒所有的政治人物,顯然民眾整個氛圍跟酒駕一樣,是貪汙零容忍。」蘇震清和廖國棟有沒有犯罪,得等檢調偵辦後才能釐清,但現在確定延押兩個月,兩人得在看守所過農曆年。

(民視新聞/楊凱安、李志銳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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