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表示,為了鼓勵台中市籍奧運選手為國爭光,凡本市籍選手代表我國參賽者,本市府會從優獎勵。奧運金牌,激勵金將從15萬,加碼至300萬;銀牌,從9萬提高至200萬;銅牌,從6萬提高至100萬;第4名至第8名選手分別為,50萬、40萬、30萬、20萬、10萬。至於未奪牌選手,也能拿到5萬元激勵金。
此外,「帕運」為身心障礙選手最高運動殿堂,本屆於8月24日在東京盛大舉行。獎勵金部分,盧秀燕表示,金牌100萬、銀牌60萬、銅牌40萬;第4名至第6名者分別為,30萬、20萬、10萬;未得名者也可拿到5萬元獎勵金。
盧秀燕指出,上述激勵辦法,適用於本次東奧及帕運,激勵金將以專簽方式,由市長二倍金支出。下次開始將會修改辦法,將激勵金編入該年度預算。
我國「柔道男神」楊勇緯為台中市籍選手,這次在奧運中表現亮眼、奪得銀牌,除了將獲得國光獎金700萬,也可拿到台中市府的獎勵金200萬。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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