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內壢大小事」發文指出,她20日下午在中原大學附近的Ubike籃子內撿獲一支iPhone,決定在原地等待失主。結果沒多久,失主就真的回頭尋找手機,雖然她當下想跟對方討紅包吃飯,但失主因一直道謝讓她難以開口。事後她想到,自己已經餓了2天、只有喝水,最後還是決定上網PO文找失主,希望對方能給個紅包,「如果那位掉手機的先生有看到就幫幫我,給我個紅包」。
貼文曝光後,網友都對原PO的行為感到不解,認為事後討紅包的行為不可取,「當下就該討,而不是事後」、「奇聞共賞」、「手機有網路,沒有錢吃飯?我到底看了什麼?」、「餓兩天真的很難想像」;不過也有熱心網友表示,願意幫忙原PO,「我記得在莊敬路上有食物銀行,別再挨餓了」、「如果真的沒吃飯,我可以請妳吃炸雞,若好手好腳、不工作就不用來了」、「我明天有可能下桃園,我請你吃飯」。
此外,也提醒大家,如果民眾在餐廳、百貨公司等公開場合撿到他人的財物,當下可送現場管理人員招領,雙方當下最好也清點、拍照存證;若是在路上、公園等無管理人員的地方撿獲,則應就近送到警察機關,避免突然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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