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度遭判死刑、冤獄18年 謝志宏捲「歸仁雙屍案」獲賠3417萬!
謝志宏因捲入2000年的「歸仁雙屍案」被關18年,事隔多年後終於無罪釋放。(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周希雯報導

22年前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的謝志宏,遭關押18年多、期間曾經歷9次死刑判決;而他不放棄持續伸冤,加上檢方因發現新事證聲請再審,2020年終於逆轉改判無罪定讞。而謝志宏共遭關押6834天,律師團聲請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日前更一審判決,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謝志宏最終可獲得3417萬元補償金,刑事補償金排史上第二高,僅次於江國慶案的1億31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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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仁雙屍命案發生在2000年6月24日,當時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控性侵、殺害1名女子,還把路過的目擊老農殺害。郭俊偉被逮後,咬定郭俊偉,此後展開漫長的11年審判,期間謝志宏9次被判死刑,2011年死刑定讞,但謝志宏持續伸冤,終於在2018年高分檢聲請再審,2019年3月14日獲釋,直到2020年5月15日逆轉改判無罪。

9度遭判死刑、冤獄18年 謝志宏捲「歸仁雙屍案」獲賠3417萬!
謝志宏2011年死刑定讞,經過不斷伸冤終於改判無罪。(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謝志宏最終被關18年,總天數6834天,律師團以一日5000元折算,提出3417萬元刑事補償聲請;台南高分院原判決補償1日3500元、共2391萬9000元;但律師團認為,法院依公務員違法與否及謝所受損害綜合考量,但比例上明顯失衡,因而聲請覆審。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謝志宏羈押前無前科,卻喪失自由,人生中有長達18年羈押在監,不僅事業中斷,也與外在社會脫節。而他多次經歷被判死刑,面臨隨時遭執行死刑的恐懼,期間更逢父親往生,身心可說備感折磨。如今謝志宏需重新適應外會,考量他這期間所受的痛苦及名譽上的減損,改以一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他1025萬1000元,加上先前裁准的2391萬9000元,謝志宏共可獲得3417萬元的補償。對此,謝志宏僅簡短說,感謝司法做出補償。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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