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台3線大溪區30.5K至31.8K」速限50公里及「台3線龍潭區50.5K至51.7K」速限60公里,自16日啟用至1日凌晨,取締超速共2472件;「台61線高架52.43K至47.15K(北上)」、「台61線高架47.25K至52.53K(南下)」,速限均為90公里,24日啟用以來取締383件。
至於28日當天啟用的「台66線快速道路14.6K至11.5K(西向)」,速限90公里,「大溪台7乙線12.1K至8.2K」,速限40公里,兩處路段啟用首日分別取締413件和24件。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般道路超速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而快速道路違規超速比照高速公路罰則,最低處3,000元以上罰鍰,另駕駛嚴重超速(超速60公里以上),可處6,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籲請用路人遵守速限行駛,保護自己也保障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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