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30秒搶得7736萬元創史上最大金額搶案 黃江正遭重判21年
台南地院發言人林福來。(圖/民視新聞)

曾犯下台灣治安上最高金額現鈔搶案的在逃嫌犯,被稱作「張錫銘第二」的黃江正,在逃亡12多年後,去年在台南落網,台南地方法院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四罪,判他應執行2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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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犯下全台治安史上最高現金7736萬元強盜案的最後一名逃犯黃江正,在藏匿12年後,去年9月被台南市警四分局會同刑事局南打中心逮獲。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結後,20日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4罪合併判刑21年,併科罰金2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黃江正犯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處刑6年,併科罰金12萬元;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處刑14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刑1年6月;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處刑5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合併應執行21年,罰金25萬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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