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mp表示,謊稱能協助追回受騙金錢的事務所窗口,除了要他用原本的銀行帳戶轉帳手續費外,還要他去辦虛擬幣交易平台「幣安」帳號的實名認證,就是為了讓他的幣安帳號當作人頭戶,方便日後拿取金錢,Bump更指出,無論有多厲害的駭客、律師,都不會為了賺你的10幾萬,而冒著《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金,還有《個資法》第41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00萬元罰金的風險,甚至可怕是因為金錢已流出海外,國內警方難以查驗帳戶進出方向,可能造成幾個月後,才發現自己已背負洗錢罪名。 而Bump最後共損失12多萬元,他以自身實測結果奉勸受害者們「別再2次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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