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村律師表示,當一個人去世後,再拿著祂的存摺、印章到銀行,或是使用ATM提領財產使用,這種行為是犯法的,有可能會因此觸犯《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第339-2條「詐欺ATM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陳律師指出,任何人的財產,在去世後都會變成遺產,屬於所有繼承人共有,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就不能使用,他建議,如果已知在人去世後需要使用,最好的應對方式,是在對方生前事先授權,簽名蓋章聲明他的財產,在去世後能提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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