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地變占用? 育達科大敗訴 校園「這些地方」恐要被拆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捐地卻成占用!苗栗縣私立育達科技大學,20多年前,當時學校敦親睦鄰,捐贈道路,這些年來,負擔養護費用,但近期校方,希望把養護權交還給公所,沒料到,鄉公所礙於依法行政,養護道路上,不能有私人建物,因此提告,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校方敗訴,必須拆除牌樓,校門崗哨等建物,為了校園完整和安全,校方將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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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達科技大學牌坊,矗立聯絡道路上,位置超顯眼,是學校門面,如今恐面臨拆除命運。

育達科大公共事務中心主任陳進喜說,「道路上面我們學校的建築必須拆除,包含我們進來的牌樓、還有現在看到這個崗哨、還有正門口。」

學校主任受訪時,語氣聽得出來,相當無奈,因為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學校敗訴,必須拆的建物,除了牌樓,還有警衛崗哨,以及大門門柱等建物。

捐地變占用? 育達科大敗訴 校園「這些地方」恐要被拆

育達科大公共事務中心主任陳進喜說,「造成我們學校在學生安全維護、還有學校完整性,會有蠻大的缺失,基於敦親睦鄰我們學校處於蠻尷尬的立場。」

原來學校這條學府路,22年前是校方的私有地,當年敦親睦鄰,捐贈道路,二十幾年,始終負擔一年20萬的養護費,近期校方希望把養護權,交還鄉公所,搞到後來,捐地卻成了霸占。

造橋鄉鄉長黃天貴說,「公所的立場是依法行事,也就是說竟然,要公所整個來維修管理的時候,必須道路上一定要淨空,不能有任何所謂的建築物。」

捐地變占用? 育達科大敗訴 校園「這些地方」恐要被拆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表示,「難以認定這些建物是捐贈時就已經存在,縱使捐贈時就已經存在,被告也沒有舉證,捐贈當時有約定附負擔贈與。」

學校初衷,只是想請鄉公所,承擔養護責任,萬萬沒料到,礙於依法行事,鄉公所把學校告上法院,最後竟要拆除還地,校方無法接受,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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