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老化漁村帶進年輕勞動力的百大青農張博仁表示很無奈,因為漁人隊成員想要進階變成創業者,必須要有屬於自己的魚塭,但土地都掌握在老一輩手中。漁人隊成員紀芃亦也感嘆「他們有地也不肯放,不肯放給別人做,就寧可放空,或是給光電業者」。
光電業搶地,也是加速漁村沒落的因素之一。(圖/民視異言堂)「魚塭要傳給自己的下一代,若要出租,則是要租給自己認識的人」。張博仁表示,這是老一輩漁民的守舊觀念,再加上政府光電政策的驅使下,比起租給養殖戶,租給光電業還比較有賺頭,基於這樣的誘因,老漁民寧可讓魚塭做起種電的買賣,而看到這樣的惡性循環,彌陀區漁會也跳出來協調,「透過介紹來引進青農去跟老漁民承租土地」,漁會總幹事林子清認為如此可以創造三贏,「一來能夠活化養殖土地,再者,能夠滿足養青所需要的養殖面積,第三,又可以創造經濟」。
漁電共生的美意,還要光電業者與漁民溝通協調。(圖/民視異言堂)政府推動漁電共生原本是美意,但光電板若是將基座打入魚塭中間,就算池中養魚,漁民也無法將魚網穿過池中的基座,等於只能種電,不能養魚。但是,如果光電板做在魚塭周遭,魚塭中間就可以繼續從事養殖,林子清表示,透過漁會的協調,讓光電業與漁民可以互利營運,而漁會也有提供漁民資金協助,讓漁村再現榮景。
光電業者要跟漁民好好溝通,漁電共生才能兩全其美。(圖/民視異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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