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前再喝一點就沒事?律師破解「規避酒駕撇步」 直指:有喝就不該開車
網路上近年流傳規避酒駕的謠言,許立功律師特地秀出條文,解釋即便沒有超過酒測值,在特定情況下仍可能觸法。(圖/翻攝「N楚立功」YouTube)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有不少人在跟朋友飲酒作樂完後,因為貪圖方便、省時,會抱僥倖心態酒後駕車,近年有網友說,只要在遇到酒測前,停車後將打開的啤酒狂喝,就可辯稱是停車後才喝酒,開車前並沒有喝,以躲過公權力的懲處。近日許立功律師則跳出澄清,這種說法是對法律一知半解的人造成的誤會,不要以為這樣的做法,就能有效躲避臨檢、酒測,不管怎樣還是不能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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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前才喝能沒事?律師秀法條破迷思 沒超過0.25一樣認定「酒駕」
有些人在酒測前,會故意拿已經開好的酒狂喝,辯稱自己是當下暢飲,沒有酒駕。(圖/翻攝「N楚立功」YouTube)

許立功律師說,近年有些不肖人士亂傳消息,說酒駕後遇到臨檢時,只要停車後拿起開過的酒狂喝,就可對警方辯稱是當下才喝的酒,以躲避法律的懲處。許立功律師解釋,一般民眾對酒駕的認定,就是酒測值超過0.25以上,便違反了「公共危險罪」、「醉態駕駛罪」,但是網路謠傳躲避酒測的說法,是對法律一知半解的人產生的誤會。

酒測前才喝能沒事?律師秀法條破迷思 沒超過0.25一樣認定「酒駕」
根據《刑法》第185條規定,如果有其他情事認定飲酒,即便酒測值沒達標,一樣會被視為觸法。(圖/翻攝「N楚立功」YouTube)

許立功律師說明,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二款的條文清楚表明,「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意思是縱使駕駛人酒測沒有超過0.25,還是可能被認定喝酒開車、醉態駕駛,因此最終的結論,就是不要酒後駕車。

影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留言「重點就是,喝酒開車,你就死定了」、「上次直接喝酒撞人的那個人,被抓去抽血溯源了,還是被判不能安全駕駛;如果沒有撞到人也會直接被開拒測」、「不要酒駕、不要酒駕,一切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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