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心變「行車地獄」 車輛停讓標準 維持現有「3公尺」!

民視新聞/王富民、蔡明政、賴國彬 台北-桃園報導

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汙名,交通部修法加重罰鍰,6月30日起不停讓行人,罰鍰從3600提高到6000元,還要上3小時道安講習。然而取締標準,一度宣布「只要斑馬線上有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引來罵聲,專家學者昨天(6月26日)經過討論後,交通部長王國材拍板,決定維持現有「3公尺」的取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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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穿越馬路,汽機車依法必須停讓,6月30日開始違規者,罰鍰從3600加重到6000元,還要上3小時道安講習。但取締標準卻變變變,警政署一度公告,「斑馬線上只要有行人,無論遠近都要停讓」,政策引來罵聲後轉彎,如今總算拍板。

憂心變「行車地獄」 車輛停讓標準 維持現有「3公尺」!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我今天早上跟警政署最後確認,現在就是取締標準,就會維持原來,從民國95年(2006年)開始3公尺的標準。」

現行取締標準,就是車頭和行人,至少要有3公尺距離。警政署宣布調整成不分距離,沒停讓就開罰後,立刻被網友調侃,「行人地獄怎麼變成行車地獄?」,交通部長王國材先出手喊卡,再拋出將行穿線以分隔島區隔,分為近端與遠端當作執法依據,

專家會議上卻不被採納,最終繞了一圈,還是拍板採用現行規定取締。

憂心變「行車地獄」 車輛停讓標準 維持現有「3公尺」!

消基會交委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近端遠端的認定可能很難一致性,因為我們對號誌的近端遠端認定,跟我們現在用分隔島,近端遠端認定可能不一致,所以可能會有模糊,或者是一些無法認定的情況,我們就維持原來認定的標準。」

會中包括執法單位、學者專家和道安委員,展開長達3個半小時討論,認定現有標準,民眾已經逐漸熟悉,對執法的負面影響也比較小。

消基會交委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原來的規定沒有什麼太大問題,我們又沒有調整非常強烈的理由,特別去強調行人只要踏上行穿線,或進入路口就有絕對路權。」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罰鍰提升以後,我們覺得這方面,讓民眾禮讓行人的習慣,可能會有所改變。」

提高罰鍰,也加強執法力度後,只盼用路人能遵守,早日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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