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言堂/律師教你 性騷受害怎麼辦

專題組/劉燕美 徐景明 台北報導

近一個月以來,揭發性騷擾的Me Too風暴持續席捲國內政壇和演藝圈,很多跳出來揭發性騷擾的受害者,都已經隱忍多年才決定說出遭遇,不過,此時最困難的就是舉證問題。長期處理性騷擾案件的郭怡青律師建議,不論是告訴親友或自己寫下事件紀錄,只要當時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都能成為在性騷擾調查中的有力證據。

更多新聞: 異言堂/沒有騷擾意圖 性騷也會成立

許多性騷擾事件是突如其來的,例如突然被襲胸或摸臀,被害者往往來不及錄音錄影,導致最後雙方各執一詞,真相難以釐清。郭怡青律師是北市社會局的性騷擾調查委員,她表示調查實務上,就常面對被害人苦無證據的情形。

郭律師建議對被害人第一有利的情況是當個「完美被害人」。所謂「完美被害人」就是遇到騷擾時,立刻跳起來大聲說「你性騷擾我」;然而,實務上許多被害人第一時間反應是驚嚇、愣住,也不敢聲張。因此,第二有利的情況是事發後告知他人,留下第證人聽聞此事。至於不敢或不願告知他人的話,還有第三種做法,就是自己留下文字紀錄,佐證事件曾經發生。此外,性騷擾申訴調查並非如刑法「無罪推定原則」,要有100%證據才會成立,而是綜合衡量兩造關係、歷史、情境……等等,衡量哪一方說法較可信,就會決定騷擾案成立與否。因此,即使只是當時自己寫下的日記,這樣的「片面之詞」在調查時,都會成為重要的參考。

異言堂/律師教 性騷受害怎麼辦


更多新聞: 異言堂/跟蹤騷擾恐懼如影隨形 誰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