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哥說他過去因為觸犯多條法律被關,前前後後刑期共13年,幾乎關遍整個北台灣,有次被全台通緝中,返回市政府住處時,碰上了埋伏的員警,反抗過程中被警方槍擊:「開6槍中4槍,一顆子彈貫穿兩隻腳。」所幸送醫後沒大礙,隨後就入監服刑,一進去就全身脫光檢查,接著分配房間、打坐。
海盜哥說,以前桃園監獄被關的狀況很不好,20多人要擠進6坪的空間,也沒有床都要睡地板。監獄內也有分階級制度,餐廳分上、中、下桌,階級高的坐上桌、普通階級中桌,親人好友送的會客菜,下桌的人要拿到上桌打,等到上、中桌都打完後,剩的才是下桌的人分,所以常有服刑人會客時拿到會客菜,回去路上就先丟掉,因為不管怎樣都吃不到。
海盜哥(圖右)說,在獄中多年不適應外面生活,連看到汽車都會怕。(圖/翻攝「蹦闆」YouTube)海盜哥表示,監獄生活無論早期、現在,都是不好過。在宜蘭關了十年要出獄,傍晚五六點走出大門連馬路都不敢過:「很久沒有看過車啊。」看到車子遠遠的來,就不敢過馬路了。海盜哥說他出獄後一週,因為有前科也不敢明目張膽上街,就去到工廠工作,花了三年的時間重新適應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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