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謝、蔡2人涉嫌收購個資,並找了6名國高中生協助偽造連署書,除了黏貼身分證照片、抄寫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個資,也偽簽當事人姓名,涉犯偽造文書、個資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宜蘭地檢署發新聞稿表示,查賄團隊先於27 日拘提謝姓男子到案,並查扣總統副總統連署書 16 份。謝姓男子經檢察關複訊後,諭令以8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今日再將逃匿之蔡姓男子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蔡姓男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事實,並有串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以 5 萬元交保候傳,檢察官不服該裁定,將抗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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