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日前偵辦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連署行賄案件,昨(2)日再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訊後檢察官以被告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表示,本案係本署檢察官陳麗琇於日前查獲民眾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連署行賄案件,經檢視相關證物後,發現李姓被告亦涉有連署行賄行為,於昨日發動執行搜索2處,扣得相關證物,並帶回李姓被告1人及證人4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綜合卷內事證,認被告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於昨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相關證人訊後請回全案後續檢察官將積極追查,肅本清源,也將繼續嚴查任何選舉不法案件,維護本次選舉之公平、公正,守護台灣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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