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國會上任!行人聯盟發聲 提「4大建議」盼減道路死傷
行人聯盟今(5)上午至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 TVZA」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2月1日新國會上任,長期關注交通改革的「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5)日表示,去年8月20還路於⺠⼤遊⾏⾄今,社會對⾏⼈議題高度關注,內政部應於本會期提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也呼籲三大黨應列為優先法案,並提出「全⾯落實⼈⾏道」、「⼈⾏道障礙物排除」、「臨時⼈⾏空間」、「騎樓專案應明確」等4大建議,盼確實減少2024年道路事故及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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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聯盟今上午至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2⽉15⽇公布《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象徵台灣政府將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升到基本法的位階。如今新國會即將上任,聯盟呼籲新國會各黨團,應當持續關注台灣交通系統性的問題,共同⽀持推動⼈本交通相關政策。

行人聯盟表示,內政部國⼟管理署,應在本會期提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並送⾏政院會通過,讓院版草案儘速送交立法院審理,交通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的法案實質討論跟審查得以儘速啟動。同時也呼籲新國會,三⼤黨皆應全⼒⽀持《⾏⼈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作為優先法案,真正還給⾏⼈應有的通⾏空間,確實減少2024年的道路事故與死傷,儘早落實「零死亡願景」(Vison Zero)。

行人聯盟指出,當前的草案,還有許多可改進的條⽂,就此針對草案提出4點建議:

⼀、道路全⾯落實⼈⾏道

聯盟表示,台灣道路應全⾯落實⼈⾏道,8米上的⾺路應有「實體⼈⾏道」設計,8米下可設「標線型⼈⾏道並設路緣⽯」作為過渡⽤之設計;過窄巷道無法設計專⽤空間,可做⼈⾞共⽤⽽⾏⼈路權較⾼的設計,確保⾏⼈在所有空間都有路可走。

⼆、⼈⾏道障礙物排除,且不得作為他⽤

聯盟指出,中央應明定「⼈⾏道基本規範」,避免地⽅政府因地制,造出根本無法⾏走的⼈行道。⼈⾏道扣除路設外應有最低「淨寬度」要求,規劃「道路設施位置」保留避讓空間,以利⾝障者通⾏;及⼈⾏道「材質」、「防滑係數」等基本規範。且⾏⼈空間不得作為其他⽤途,如在⼈⾏道上劃設「機⾞停⾞格」,或讓機⾞進入⾏⼈空間,徒增危險。

三、施⼯期間的臨時⼈⾏道

聯盟表示,道路⼯程施⼯養護時,考驗⾏⼈的各式樣態,包含使⽤娃娃⾞、輪椅者等,應明定通⽤設計內容,規範「臨時⼈⾏空間」,保障各式⽤路⼈的通⾏需求。

四、騎樓專案應明確

聯盟指出,草案第12條中,規劃將「騎樓、私有⼟地」認定為公眾空間設置「⾏⼈專區」。騎樓現階段的確負擔部分的⾏⼈空間,但仍應在「路側」建設實體⼈⾏道,⽽非在「路外」讓私有⼟地擔任公共空間的⾓⾊。除了在公共性上有瑕疵,騎樓改善曠⽇費時、執⾏困難、⼜易阻礙駕駛視線;且改善預算、內容也含糊不明,並不符公共利益。

道路死傷嚴重,盼新國會⽀持交通改善相關政策

行人聯盟強調,雖《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於去年三讀通過,然⽽道安成績仍然不佳,去年1⾄11⽉的交通死亡⼈數仍⾼達2759⼈,並無明顯下降,甚⾄嚴重事故總件數創歷年同期新⾼,⾼達36萬7311件,比前年同期增加了2萬8897件。政府應全⾯檢討道路⼯程設計、交通教育及落實執法,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降低全國交通死亡⼈數。

例如,違規記點制度在去年11⽉部分修法暫緩,且執法密度低下,⼜無任何配套措施及道路改善期程之設計,違規停⾞造成道路多起嚴重事故,政府應「全⾯檢討記點制度」,以改善道路違規易造成事故的問題。

另外,汽⾞「隔熱紙應納管」,可參考⽇本、英國、聯合國等規定,規範隔熱紙常規透光度:不得⼩於70%;限制側:前擋、駕駛、副駕駛側、後擋,避免駕駛視線不良,易造成事故的問題。

聯盟指出,道路應「全⾯禁⽤爆閃燈」,爆閃燈易影響駕駛安全,應避免駕駛被迫暴露在更⾼風險的道路環境之中,造成弱勢⽤路⼈的危害,且爆閃燈之設置在台灣並無任何法源依據,政府應改善危險道路之⼯程號誌設計,不應隨意濫設爆閃燈便宜⾏事、本末倒置。

行人聯盟最後表示,⺠間與主管機關的定期會議,應更多地「納入⺠間團體參與」,並設計妥善之遴選機制,避免交通部只找相關利益團體,無法真正地溝通。懇請確實改善⼈本交通相關政策,真正有效改善台灣系統性的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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