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員警,扣上安全扣環,再躍出女兒牆,一個接一個垂吊繩索一躍而下,破窗而入,上樓攻堅!這是去年,警方攻堅詐騙集團的洗錢水房的驚險畫面,當時詐騙集團正在民宅內操作,詐騙集團短短一年內透過賭博網站洗錢,金額將近90億元,而且共犯相當多,因首腦為了籌集人手運行機房,開出每月5萬元到8萬元薪資來徵才,以自動化程式輔助作業流程,降低出入成員數量以避免遭檢舉,最後警方攻堅一舉拿下方姓主嫌跟其他集團成員共23人,但沒想到除了主嫌三人,其餘20名共犯僅被判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且全部得緩刑四年,引起討論。有民眾認為,這感覺判太輕,因為90億也不是小數目,擔心台灣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獗,認為這部分有待加強,也有民眾憤慨的說,要從重量刑才對,希望法院要重新來做這一方面的一個修法一個立法才對,才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詐騙集團騙了90億,沒想到除了主嫌三人,其餘20名共犯全部得緩刑四年,引起討論,不少民眾覺得太過輕判。(圖/民視新聞)騙了90億卻獲得緩刑,不少民眾覺得太過輕判,但根據法官考量,20名涉案人僅是方男下屬,對本案犯罪計畫並無決定權,才會這樣判。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表示,本院法官層層審酌被告林姓男子等20人在審判期間,均自白坦認有洗錢的犯行,因此依修正前洗錢防治法第16條第二項的規定,予以減輕其刑。而律師田勝侑看過案子後認為,因為被逮捕起訴的被告,多數非屬於集團的核心人,因此法院也只能依法給予科刑判決,若要解決我國司法上目前此類犯罪之亂象,應該全面由立法機關通盤討論解決修法。建議從根本修法,才有空間讓法官來做更好的決定。雖然共犯們犯後態度良好,但詐騙無辜民眾血汗錢跟老本,卻不用入監服刑,仍是讓普羅大眾難以接受,此案子仍可上訴,是否會再翻盤,還得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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