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男駕車斜切公車道撞死騎士 自首繳205萬獲判緩刑3年
李姓男子一審判決10月徒刑,緩刑3年。(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李姓男子去(2023)年凌晨駕車行駛在台北市西門町一帶,行經中華路與漢口街交岔路口時,貿然向右連續斜切過快車道、公車專用道,再開進慢車道,卻未禮讓直行車,撞上閃避不及的鍾姓機車騎士,鍾男當場倒地不起,送醫多日後仍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因為李男符合自首條件,且已給付200萬元損害賠償金和5萬元慰問金給家屬,台北地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李10月徒刑,緩刑3年。

更多新聞: 快新聞/用路人注意!國3木柵隧道紫爆中 「轎車翻覆」車主意識不清送醫搶救

本案車禍事故地點位於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與漢口街二段交岔路口,中華路一段由北往南方向設有4快車道、2慢車道;第1至3車道是快車道,第4車道為公車專用道,慢車道則分2車道,並設有分隔島劃分快慢車道。

快新聞/北市男駕車斜切公車道撞死騎士 自首繳205萬獲判緩刑3年
本案事發地點設有4快車道(含公車專用道)、2慢車道。(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判決指出,李男(55歲)去年5月11日凌晨3時19分許,駕駛自小客車中華路一段第2快車道由北往南,行經與漢口街二段交叉路口時,直接向右斜切橫越第3快車道、公車專用道,並接近慢車道,李男未禮讓直行車,撞上閃避不及的鍾姓機車騎士,鍾男人車倒地,並受有頭部胸下肢鈍創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勢,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仍於6天後不治身亡。死因為中樞神經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

判決指出,李男就本起事故負有過失責任,但被害人鍾男自己騎車時速也逾40公里,超過該路段速限,亦須負擔部分過失責任。

刑度方面,因李男在警方到場前留在事故現場、警方到場後坦承肇事並願意接受裁判,符合自首得減刑要件,雖然李男尚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但在損害賠償部分有達成協議,先付了200萬元損害賠償金、5萬元慰問金給家屬,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10月徒刑,加上李男並無前科,顯為偶犯、確有悔意等因素,給予3年緩刑以啟自新,可上訴。

快新聞/北市男駕車斜切公車道撞死騎士 自首繳205萬獲判緩刑3年
這起車禍不幸造成鍾姓機車騎士身亡。(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抖音滑到中毒?等紅燈跳「科目三」 外送員下場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