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7日凌晨0時12分許,22歲林姓男子騎車沿福安路由南往北行駛,32歲黃姓男子則沿中正一路由西向東騎乘機車,雙方在閃燈路口發生猛烈碰撞。附近民眾聽見巨響後紛紛外出查看,只見兩輛機車零件四散,兩名騎士則在地上翻滾哀號,場面怵目驚心。
經警方初步調查,林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車再開,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而黃男行經閃黃燈路口時,也未減速慢行,違反同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警方表示,閃紅燈等同於停車再開標誌,駕駛人必須完全停車確認安全後才能通行;閃黃燈則代表需減速慢行並提高警覺,許多駕駛往往因深夜車流較少而忽略規定,進而釀成事故。
警方後續對雙方進行酒測,確認兩人皆無酒駕情形,但因雙方都有違規事實,將依法開罰600元至1800元不等罰鍰,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警方也呼籲,無論白天或深夜,行經閃燈路口時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疏忽造成難以挽回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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