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通過 加班換補休 勞工薪資恐減少

《勞基法》修法三讀通過之後,將7休1改為14休2,另外每月加班上限到54小時,對旅遊業者、櫃姐來說,的確增加了不少彈性,但是勞基法的32-1條,原本沒有要修改,但是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希望加班補休,也比照1.33倍計算,卻被修改成只要勞資協商同意,加班換補休,只要1:1,就可以。

更多新聞: 國人去年平均總薪資49K 民眾大喊無感!

遊覽車一輛接一輛,導遊確認旅客名單,行李放完就要出團,因應新版勞基法通過,導遊的工作更有彈性,可以連續上班兩個星期,14休2。

旅遊業者肯定新版勞基法,因為對照前後不同,過去7休1,新版14休2,讓旅遊業、運輸、服務業等更方便排班,至於輪班業者之前間隔11小時,現在可以縮短8小時,影響到92萬多的勞工!不過像是勞基法32-1條,是原本,要讓勞工有更多的加班費可以賺,休息日加班前2小時,以1.33倍來計算,之後以1.67倍算,但是新版勞基法,卻修成經勞資協商,就可以換成補休,以時數1:1計算,讓原本提出想比照1.33倍補休的立委蔣萬安,相當不滿。

立委(國)蔣萬安:「事實上勞動部根本就知道,這個條文的問題,他們提出的文字內容是,非常非常的對勞工傷害的條文,但在協商的時候一句話都沒有講,一個字也不透露,卻在三讀通過之後緊急召開記者會,提出補救方式,這是什麼樣的政府,為什麼要如此踐踏勞工朋友。」

加班換補休的新條例,讓勞工加班薪水減少、甚至可能給企業主用補休來規避加班費的空間,上班族未來加班費更難領得到,也讓勞團跳出來痛批政府!

北市產總總幹事陳淑綸:「(每月總工時)可以達到200多小時,幾乎就是我們所謂的,84-1責任制的工時上限,完全沒有要讓大家下降工時,反而是增加。」

勞基法修法後,每個月的加班時數提高,更讓勞團憂心,台灣過勞的情形會加劇,雖然政府不斷強調有把關機制,還有勞資協商,但就實務面來說,勞資不對等的情況,勞工未來恐怕更有苦頭吃了!(民視新聞顏聆羽、陳信諺、鍾能銘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 38行業鬆綁可連上12天 影響3百萬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