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誇大亂源多 食藥署祭出「名人連帶受罰」

常見廣告誇大不實,其中9成是食品和化粧品,去年(2017年)違規件數多達4386件,過去食藥署主要是罰廠商,首度針對電視購物台主持人銷售產品,或名人包括藝人或網紅等受邀拍廣告,祭出連帶責任,廠商若被認定誇大不實違規,都視同替產品代言,也將一併受罰。

更多新聞: 學習受訪要訣 吳秀梅領軍食藥署到電視台受訓

找來藝人小小瑜,還作瘦身前後的身材對照,宣稱就靠著這瓶「超纖錠」恢復小蠻腰,被食藥署認定,「食品」廣告誇大瘦身減重功效;還有這句「骨質流失像坐雲霄飛車」,同樣誇大違規。

以往產品或廣告誇大,官方主要針對廠商或播出頻道開罰,名人代言只要沒有直接說出涉嫌誇大不實字句,往往能全身而退。

但食藥署祭出新規,只要廣告被認定誇大,受邀拍攝在裏頭出現的名人,不只藝人,包括網紅、部落客都要負連帶責任;另外購物節目主持人、網路平台直播主賣產品,也視同代言,只要產品被認定誇大,同樣要連帶挨罰。

食藥署副組長遲蘭慧表示,「有幫產品做代言,主持人本身也有說使用過的經驗,這個產品可能沒有這個效果,可是卻用誇大不實的手法,去做一個宣傳的話,我們這樣才會認定他有違法。」

網路、電視廣告違規案件,有九成是食品和化粧品,去年就高達4386件,裁罰總額約1.02億元,食品宣稱涉不實誇大罰4萬─400萬元。

電視、網路購物夯,過往業者喜歡找名人,或是購物台主持人替產品加分,吸引消費者目光,未來代言人比照受罰,希望藉此替消費者多一層把關。

(民視新聞/劉俐均、李澤民 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 食品廣告誇大不實 罰金最重提高到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