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批恐龍法官 陳志祥:不迎合輿論才可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嫌性騷女助理,原本職務法庭判他免職,他不服提再審,合議庭認為原本的8項懲戒事實,只有3項較為嚴重,不認為有性騷,改罰一年薪水216萬,判決結果讓其中一名女法官謝靜慧很不滿,憤而辭職。面對質疑,本案受命法官陳志祥上節目回應,說不迎合輿論,才是法官可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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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嫌騷擾女助理,3年前職務法庭判他免除法官職務,成為第一個因為性騷而免職的法官,但陳鴻斌提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將原判決廢棄,改罰他一年薪水216萬。

也就是說,陳鴻斌有可能將以法官職退休,爽領千萬退休金。面對外界砲轟恐龍判決,這起性騷案的受命法官陳志祥上廣播節目澄清。

陳鴻斌法官性騷女助理案,原審認為有8項符合懲戒事實,但職務法庭認為只有3項較嚴重需要懲戒,其中包括偷吻女助理嘴角、要女助理不能跟別人約會、擋住辦公室大門不讓女助理出去。

而這些行為只是踰越分寸,通通不算性騷擾,這讓合議庭5名法官中,唯一的女性法官謝靜慧無法接受,憤而辭去職務法庭法官。

面對外界質疑,受命法官陳志祥說不向輿論妥協才是身為法官可貴的地方,力保陳鴻斌沒有性騷擾,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

上級下級權力不對等,性騷擾定義模糊,這次判決不僅合議庭內部強烈反彈,法匠思考模式,與輿論常理判斷也產生巨大鴻溝。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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