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黨、司改會,一個到司法院,一個到監察院,分進合擊,就是因為法官陳鴻斌涉嫌性騷女助理,向職務法庭提再審後,改判不需免職,只要罰一年薪水約216萬,連很少對個案評論的司法院都表態,不符社會期待。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社會許多團體、個人,表達不認同這樣的最終結論,在法官內部也有非常多的不認同,可見這樣的一個結果呢,並不符合社會的期待,那麼對於司法院要求法官,言行應該更有高的標準,來謹慎行事這樣的標準也是不符的。」
立委在司委會聚焦案件強力抨擊,司委會召委段宜康直接要求司法院,研擬接下來的處理方式,給立院一個交代,並開砲質疑審判過程有瑕疵,包括法庭組成,沒有依照法官法第48條,由公懲會委員長擔任審判長,一般民刑事定讞後,當事人很難提再審,陳鴻斌卻可以輕易提出,判決結果還大逆轉。
立委研議修法官法,在職務法庭引進「非職業法官」的外部委員,加強透明化、多元性的監督能量,減少「恐龍法官」不符社會期待的可能性。司法院表態後,監委也認為判決確有疑義,決定提出再審,讓這起法官性騷案有重新裁定的機會。
(民視新聞/顏辰州、楊柏玨、宮仲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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