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涉性騷原判免職  提再審改罰年薪216萬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嫌性騷女助理,原本職務法庭判他免職,他不服提再審,合議庭認為原本的8項懲戒事實只有3項較為嚴重,不認為有性騷,改罰一年薪水216萬,判決結果讓其中一名女法官謝靜慧很不滿,憤而辭職。面對質疑,本案受命法官陳志祥表示,說不迎合輿論,才是法官可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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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嫌騷擾女助理,3年前職務法庭判他免除法官職務,成為第一個因為性騷免職的法官,但陳鴻斌提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將原判決廢棄,改罰他一年薪水216萬。

基隆地院刑事第三庭長陳志祥指出,「需要剝奪他法官的身分嗎?他並沒有說在女助理拒絕後,有進一步的侵犯行為,沒有就停了,表示他還有相當的自制力。」

陳鴻斌法官性騷女助理案,原審認為有8項符合懲戒事實,但職務法庭認為只有3項較嚴重需要懲戒,其中包括偷吻女助理嘴角、要女助理不能跟別人約會、擋住辦公室大門不讓女助理出去。

而這些行為,只是踰越分寸,通通不算性騷擾,這讓合議庭五名法官中,唯一的女性法官謝靜慧無法接受,憤而辭去職務法庭法官。

時事評論者黃越宏表示,「法庭的組成的不合法,最早發現的就是這一次,要求辭退職務法官的謝靜慧,他們故意杯葛,不把審判長還給委員長,也就是石木欽,他們堅持自己要辦下去,官官相護非常明顯,這個判決最大的影響是國人認為,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全面破功。」

外界質疑,合議庭組成不合法,似乎有官官相護之嫌,受命法官陳志祥更力保陳鴻斌,說女助理拒絕後,他就沒有更進一步侵犯,不算是性騷擾,只能說是發展婚外情未遂。

陳志祥提到,「如果我們要迎合輿論,我們就維持原判,因為原判決已經判決書寫好,我只要照抄就出去了,我也不用那麼累,我覺得這才是法官可貴的地方,如果法官可以按照法律良知審判,做出不同的判決,不用迎合輿論,才是法官角色偉大的地方嘛。」

面對外界質疑,陳志祥說不向輿論妥協才是身為法官可貴的地方,涉入性騷擾風波的陳鴻斌原本被免去職務,降為事務官,現在改判罰錢了事,退休金從每月6萬增加到18萬。

如此結果,不僅普遍民意不買帳、合議庭內部也強烈反彈,監察院更決定要提再審,法官性騷擾疑雲,恐怕沒這麼快落幕。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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