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強渡「送中惡法」 民主黨創黨主席:沒罪都能說你有罪

香港政府不顧民眾反對,堅決讓逃犯條例恢復二讀,引起譁然,而一旦條例修訂強行通過,法界、商界、傳媒界,甚至學術界人士都可能成為被引渡的對象,也讓所謂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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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主派人士高喊口號,號召民眾集體包圍立法會,杜絕送中惡法。

港府強推《逃犯條例》,執行程序上,將由特首把關,嫌犯如果在移交地犯了指定的37項,而且最高刑期是7年以上的刑事罪刑,就可被引渡,不過中國司法向來不獨立,特首能不能扛住壓力,沒人有信心。

香港法律界選委查錫我指出,「中國的法院都是由政法委去領導,政法委就是共產黨黨員,就是說審案是由黨員去領導審案,不是由專業審案,這樣的話你說怎麼可以對它有信心?」

一旦立法會通過《逃犯條例》,特首收到外地請求後,就可以下達命令,在憲報刊登,並由立法會省覽,如無廢除則可轉交法院,再由法院做最後把關與移交。

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表示,「中國是無法無天的,你沒有犯罪它都可以說你犯罪,如果你帶了返去中國,什麼罪你都要認怎麼搞,所以它比23條更加惡就是這樣。」

可被移交罪名牽連甚廣,向中國買家寄送中國禁書可扣上非法經營罪;中國提出侵權訴訟,就可以要求把人送到中國受審;海外人士發電子郵件支持異議人士、或者在網上呼籲,也可能觸犯分法使用電腦罪而遭移送,雖然這9項商業罪行,在親中建制派的商界施壓下已經撤除,但貪污、走私、詐騙等罪名,仍可做為中國羅織罪名的利器,甚至有香港學者擔心,帶禁書入境,是否會視同帶違禁品而觸法?

過去香港沒有送中條例,並不是法制漏洞,而是為一國兩制體系特別設立的防火牆,如今港府罔顧民意強拆這道牆,香港人誓言會抵抗到底。

(民視新聞/邱崇彧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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