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Scotford在臉書寫道,當時就在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附近的巴士站旁,該處全是救護員與穿黃衣服的人,不是示威者,示威者當時都集中在彌敦道往南方向,處於比較遠的位置。
女子臉部中槍前5分鐘,Richard Scotford表示離她非常近,他親眼看到白色物體從他臉旁飛過,並發出「嗖」的聲音,當射中店鋪時是無聲的,他認為那不是催淚彈。接著他看向警署露台,發現上面站了3個人,他認為該露台十分隱密,一般人不會察覺。
翻攝自Richard Scotford臉書除此之外,因為他附近幾公尺處沒有人,他認為警察是想要射他的頭但射偏了,接著Richard Scotford就跑去躲在一棵榕樹後。
Richard Scotford表示,「大約5分鐘後,少女在距離我15米的位置中槍。我毫無懸念的相信,無論是誰開槍,他們肯定看到自己開槍的目標,很明顯就是救護員或傳媒。」
翻攝自Richard Scotford臉書Richard Scotford今(13)日又回到事發現場拍攝影片,釐清當天發生什麼事。他指出,射中女子右眼的人就是射他但失誤的同一個警察,那天晚上看到的露台,經白天再次確認,其實是一個警署的入口,所以,當天擊中女子的子彈,是從頭頂高度平行發射而出。
(民視新聞網/曾雅凰 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反送中/不滿港警強索醫療報告!爆眼少女提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