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進黨籍市議員今(29)日下午針對罷韓團體看板遭強拆一事聯合召開記者會,會上議員高閔琳質疑,依據《建築法》第95條之3,市府確實可要求違反《建築法》之情事,可要求限期改善、補辦相關程序,又或是要求當事者自行拆除,但其中絕無行政機關主動拆除的條文規範。
高閔琳質疑,究竟罷韓團體有何重大情節,或者嚴重違反公共安全?以至看板遭24小時內強制拆除!高閔琳進一步指出,或者是因為人民行駛言論表達權時所呈現內容讓韓國瑜看了不順眼,因而進行內容審查,並將「罷韓看板」強行拆除。
高閔琳也激問,全高雄市不知有多少看板,為何單挑罷韓團體所架設?「這若不是內容審查,什麼才是內容審查?」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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