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商業處指出,自109年9月1日起,申請人辦理設立、遷址、新增營業項目登記案件,如營業場所未符合都計建管規定,經行政指導要求改正後,仍執意辦理登記者,將全面追蹤列管。這也代表像是永康街高記餐廳、銀翼等餐廳,是否違規,在E化系統內全都露。
營業場所未符合都計建管規定辦理登記者,如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至現場訪視仍有違規使用情事,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台北市都發局除可連續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將停止供水、供電。
另外,考量新型態經營模式,公司或商業登記的場所多有以「住宅為主兼作辦公室」使用的情形,如申請人於申請預審或公司(商業)登記時,隨案檢附居住事實證明,例如現場照片,如室內空間全景及各隔間照片,足以供辨識有居住事實,且檢附平面圖說,並切結申請人簽名或蓋章與現場相符,營業場所將以住宅使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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