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加班晚上十點後洗衣 房東嗆斷電

晚上10點過後洗衣服,被認為是很擾鄰的事情!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在信義區租屋,因為常常加班到很晚,10點後才洗衣服,讓房東怒嗆要不要讓別人睡覺?沒公德心就搬走,不然斷電到明天!王姓租客隨即終止合約搬走,還怒告要房東退押金,但法官認為終止合約並非雙方合意,判房東只要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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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房客每月繳交1萬7000元租金,簽訂今年2月5日至8月4日的租屋合約,並交付保證金3萬4000元。王男主張,房東今年5月30日與他終止合約,在清點物品無誤後,房東以扣除通水管、花灑損害及換鎖等修繕費用,遲遲未返還保證金,因此決定提告。但饒姓房東主張,是王男自己片面提出終止租約要求,並非合意終止,法官認為,房東並未回覆房客提出終止租約的要求,認定是王男單方面解約,根據租約規定,提前搬離應賠償一個月租金,判房東只要還1萬7000元押金。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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