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勞動基金炒股案游迺文遭求處重刑 勞動部:記2大過免職、將向3投信求償
游迺文涉勞動基金炒股案遭起訴,遭勞動部記2大過免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部勞動基金炒股案,今日起訴勞動基金運用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及相關涉案人員等12人。勞動部表示,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法向復華、統一、群益投信追償勞動基金損失。另外,涉案的游迺文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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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調查,游迺文涉嫌指揮統一投信、復華投信、群益投信公司炒作遠百公司股票 ,讓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順利出脫持股套現獲利。北檢今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罪起訴游迺文等12人,其中游迺文、唐楚烈,以及邱裕元遭求處重刑。

對此,勞金局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之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勞金局表示,目前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向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為2.7億餘元。

勞金局說明,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本即有提存履約保證金之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之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並將限制涉案經理人及所屬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勞動基金運用局委託招標案。且如果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勞動基金運用局得請求最高2倍履約保證金的違約罰款。

另外,勞金局指出,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已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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