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坦言,過去傳統的討債方式,確實多以恐嚇、暴力方式進行,為了避免將對方打到重傷,失去工作能力,通常會避開頭部、腹部與肋骨部分,然而這些方式不但收不到錢,還會背上傷害罪,最終不僅會吃上官司,還要賠錢,他也提及,討債人員其實都是領月薪,一個月收入約5萬元左右,真正圖利的都是高利貸公司。
王先生說,在債務人住處門口噴字、撒冥紙都是違法行為,現在的討債公司,幾乎都採取照三餐「關懷」的方式,一日多次詢問對方的工作與生活狀態,他們會採取讓人精神疲勞的方式,若對方沒有在期限內還錢,討債會在三更半夜按電鈴催收,想盡方法讓對方還錢。
王先生指出,地下錢莊通常都以一會3萬元計算,一天光利息就要1000元,因此借8萬元的話,1天就要繳付8000元利息。(圖/翻攝「凹凹u彤葳」YouTube)最後他苦勸大家,千萬不要向高利貸借錢,利息真的非常高,地下錢莊通常都以一會3萬元計算,但借款人借一會只會拿到2萬5000元,5000元是手續費,一天光利息就要1000元,偏偏這些會來借高利貸的人,在外欠款都不只3萬元,因此會一而在、再而三的借下去,最終導致連利息都還不出來,且就算本金已經繳付,利息還是會一直算,他曾借一名婦人8萬元,10天利息就高達8000元,因此最好不要向高利貸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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