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齡樓移轉國有婦聯會拒搬出 國產署:每月收105萬「使用補償金」
婦聯會拒遷出已收歸國有的美齡樓,國產署將每月收取105萬元的「使用補償金」。(資料照/翻攝自民視新聞)

政治中心/王溫鈴報導

行政院黨產會今年認定,位在台北市林森南路和青島東路交叉口的美齡樓,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的不當取得財產現存利益,需移轉為國有,最高行政法院也撤銷停止執行裁定,裁定美齡樓歸公。但消息指出,婦聯會仍拒絕搬遷,國有財產署則針對美齡樓遭佔用一事,預計對婦聯會收取每個月105萬元的「使用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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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表示,婦聯會捐贈予婦聯社福基金會、用以向國民黨購買系爭土地及興建系爭建物之10.5億元款項,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4款所規定之「不當取得財產」,婦聯社福基金會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不當取得財產」10.5億元,用於購置系爭土地及興建系爭建物,系爭土地及系爭建物核屬該10.5億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依本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應移轉為國有。

美齡樓移轉國有婦聯會拒搬出 國產署:每月收105萬「使用補償金」
婦聯會一共捐贈10.5億元建造美齡樓,遭黨產會認定屬於不當黨產。(資料照/翻攝自民視新聞)


本月初黨產會官員即說明,國產署已辦理完成美齡樓的移轉登記,相關資料也顯示,美齡樓的所有權人已經改為國家所有,登記在中華民國名下。黨產會已發文請婦聯會盡速搬遷,但婦聯會目前沒有出現搬遷動作,因此國產署會依法向婦聯會收取「使用補償金」。

國產署已計算美齡樓遭佔用需收取多少「使用補償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黨產會官員指出,從8月26日至9月15日為止,婦聯會「拒遷」要繳納使用補償金約74萬元,而接下來每個月的使用補償金是105萬元。因此,若婦聯會依舊不搬遷,預計1年可收取12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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