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今年3月在瑞岡大橋處被警方攔查發現酒駕及無照駕駛,警方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原來黃男2015、2018年間均有不能安全駕駛的刑案紀錄,此次違規已是5年內累犯3次,花蓮監理所於是連同無照駕駛部分對黃男開罰21萬9000元。
不過由於黃男一直拖延繳款,監理所遂將案件移送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執行署查出黃男名下有一筆今年6月因權利取得,位於鳳林鎮綜開段近3600坪的農牧用地,該地價值依公告現值約在500萬元左右,而黃男名下除了該筆土地以外,並無其他財產可供查封。
花蓮分署依法啟動土地查封程序,原定本月29日到現場指界查封,黃男收到行政執行公文書通知後,才終於肯好好面對違規罰鍰,不過由於黃男人在高雄工作,日前(6)趕緊請兒子出面帶21萬9000元現金到執行署代為繳納。花蓮分署指出黃男目前所有欠款已經繳清,後續會依法進行塗銷程序。
花蓮分署再次提醒,歲末年終,民眾在與親朋好友歡聚後,千萬要記得「醉不上道」,花蓮分署也會依循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及酒駕裁罰案件,酒駕不僅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罰單被移送強制執行更傷了荷包,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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