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場,鍵入關鍵字,警用甩棍,劈哩啪啦,各式甩棍,琳瑯滿目,網路賣家一堆,甚至有人,剪輯電影片段,間接替自家商品背書,吸引買家。
甩棍一出,虎虎生風,這樣一支鋼質伸縮警棍,千萬別以為,一般民眾,能自行買來防身。
台中市警局特勤中隊分隊長鄭仲淯說,「警棍警銬電擊警棍,防爆網電擊槍,是不能任意購買或持有。」
警械使用條例,清楚列出,警棍,手銬,電擊槍,民眾不能購買或持有,但不管網路賣場,或是實體通路,卻好像又隨手可得。
合法執法戒護器材業者梁鉅敏說,「隨意搜尋譬如說,網路各大賣場,你會發現有人賣,但是嚴格來說,這個它都是違法的。」
合法業者透露,除了軍警外,公家機關、大型公司工廠,保全公司,金店銀樓等團體,能提出申請書,行文縣市警察局,經批准後,才可合法購買。
合法執法戒護器材業者梁鉅敏說,「我們所有買賣的每一支警棍,每一副手銬這些東西,上面都必須有編號,這是管制品,它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而且要造冊。」
非法持有警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規定,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以下罰鍰,民眾可別輕忽,誤踩「警械」紅線,防身不成,反倒惹麻煩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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