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直播主廣告不實 公平會最重罰2500萬

民視新聞/林秀宜、李建 台北報導

網紅、直播主帶貨,近幾年越來越多,但也出現廣告不實現象,現在公平會修法,將網紅、直播主納入廣告不實的處罰範圍,最高開罰2500萬元,不少網紅樂觀其成,像是3C達人Tim哥認為,體驗還是對網紅來說最重要,也可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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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說好吃狂推粉絲,但咬一口卻吐出來,中國網紅直播帶貨,廣告不實現象多,現在台灣網紅經濟也很夯,還有人開箱豪宅,但政府近年打炒房,如果宣稱熱銷就可能踩紅線,公平會出手通過修正案,對網紅等社群網站用戶納入規範,如果涉有廣告不實,最高開罰2500萬元,即便網紅不是賣家,幫忙代言,仍是推薦者身分,不失也有連帶責任。

網紅、直播主廣告不實 公平會最重罰2500萬

3C達人Tim哥說,「對網紅或直播主來講,其實是一件好事,體驗還是對於網紅或Youtuber很重要,介紹東西太爛你把它講很好,那你的形象其實一兩次後,消費者就不會信服你了。」

手機評比,或是電腦設備等瞭如指掌,3C達人Tim哥拿到產品,都會經過一段時間試用才分享,對規範上路樂觀其成,本身對銷售也有避雷辦法。

3C達人Tim哥說,「因為有時候募資的,你到後來可能募資結束後,產品才會出現,到底是不是跟你講的是一樣,就不會去碰,廠商硬要你講一些你不認可的內容,我認為像這樣的,我寧願把他拒絕。」

網紅聲量不同,影響力有差距,外界也好奇究竟怎麼定義。

網紅、直播主廣告不實 公平會最重罰2500萬

財經專家李世珍說,「把它定義清楚是最好,不過你要定義清楚的時候,就會有人走在灰色地帶,我覺得應該是由現有的法條部分,譬如說食藥法本來就有做處理的,回到食藥法就可以了。」

專家建議,還是以法源為依據,避免有人鑽漏洞,不過還是要有詳細配套,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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