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Dcard「工作」版有網友分享工作心得,標題為〈經理無法接受踩點進公司〉,她表示自己的上班時間為9點,通常於8點50至55分就刷卡完成,接著會到崗位上放包包、出去上個廁所,正式展開工作的時間是9點05分。為此她被經理批評「應該是55分就要開始工作」,讓她忍不住心想「那這樣怎麼不乾脆規定55分上班?」,並透露公司事情做完後才能收工,通常下班都已經超過正常時間,「而且我並沒有遲到,為什麼不能接受踩點進公司呢?」。
對此有網友認為「不管你有沒有遲到,正式工作就是要9:00整,我想這應該沒有爭議,如果你整點讓經理看到你的人在座位不就沒這些事了嗎?你05分才正式工作還理直氣壯什麼,你要去廁所要嘛就9:30再去,做做樣子」、「認同該幾點上班就幾點工作,不應該拖到」、「跟遲到慢慢晃到教室吃早餐真像」、「同感,09:05開始工作不叫作踩點吧」、「我也覺得原PO自己沒演好,廁所可以晚點去」、「自己遲到5分鐘還要怪經理,爛草莓真的好多」。
但也有網友不這麼想「6點下班但常常超過6點公司怎麼不說,盡占便宜」、「你沒錯,我真的覺得這種很八股」、「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已經很不爽了,還要提早到?」、「越沒本事的主管,越喜歡搞這種」、「真的理解不能在乎那5分鐘幹嘛?我晚下班5分鐘都沒在計較了」、「看得出人到就好,人還要在位置上給人確認,是有沒有這麼奴」、「要求準時上班卻不能準時下班?會贊同這種制度根本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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