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比登推薦豬腳餐廳 新公告:內用收10元小費

民視新聞/徐秘康、黃信儒、林子翔 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一家由美食指南推薦的豬腳餐廳,最近貼出公告,內用要收10元小費,外帶收5元,雖然業者解釋,小費是給員工分帳,並非強迫性質,不過,國稅局說,小費不是「隨喜功德」,而是業者的營業收入,依法必須要開發票,業者有沒有違法,國稅局會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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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腳外皮料理得很Q彈,肉軟爛只稍微附著在骨頭上,美食指南米其林的評審,尤其愛這如琥珀般的晶瑩透亮,已經讓豬腳店連續4年榮獲必比登推介,客人能在餐廳內用,也可以外帶便當,最近內用客人有注意到桌上這一隻嗎?

12隻塑膠儲蓄小豬上,貼著「請投10元小費,全體員工感謝您」,老闆說,員工因為工作量大,臉色常常沒很好看,引來負評,為了鼓勵員工好好服務客人,老闆訂出規則,即日起客人內用多10元、外帶多5元,投進小豬,給員工分帳當獎金。

必比登推薦豬腳餐廳 新公告:內用收10元小費

豬腳餐廳老闆蔡兆峻:「放在裡面有投沒有投我們也不曉得,就是看客人喜好,但是我們會先告知。」

豬腳餐廳陳姓員工:「服務業就是注重服務,可是有時候一點小鼓勵我們就會更加努力。」

豬腳店門口也張貼小費公告,寫得很清楚,不過,老闆表示,客人不給也沒關係,沒有強迫性。不過,對於店家把提升員工服務品質,類似轉嫁到要客人買單的作法,民眾意見兩極!

民眾:「在台灣而言蠻奇怪的,通常便當店是不會有這種東西。」、「做餐飲業本來就不好賺,想吃就會接受。」

其他店員工:「單純身為員工的話當然覺得很不錯,上班也會比較開心。」

消保官認為,在門口貼公告還不夠,店家應該在消費者還沒有點餐時,就告知要收取小費,讓顧客自行決定要不要消費。國稅局則說,由於是店家主動要求收小費,所以不是「隨喜功德」,而是屬於銷售額的一部分,應該要開發票!

必比登推薦豬腳餐廳 新公告:內用收10元小費

中區國稅局銷售稅組長黃春頻:「如果說他買便當以外還要付5元、10元,而且是以營業人名義來加收的話,這個照規定是要列入營業額要開發票。」

國稅局已經派人到豬腳餐廳,實地了解,老闆回應,不會停止收小費,但暫時也不打算開發票,如果收到國稅局來公文,要求小費開發票,餐廳再視狀況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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