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制度原本是彌補警力不足,一方面可以嚇阻駕駛人違規行為,也可以達到維護交通秩序的目的,但弔詭的是,民眾檢舉不成案的比例,從2020年兩成增加到今年四成,也就是無謂的小檢舉過於氾濫。中華民間參與公共治理協會理事長郭祥瑞指出,應該讓民眾受過訓練再行檢舉,「是一個夠水準,有同理心的」。
由於民眾檢舉數量過多,造成警力負擔,汽車部落客HANK直言,會讓警方無心去從事真正的裁量權,「我就盡量開,開完之後民眾不服再去申訴,或者是打行政訴訟」,最後仍是耗費社會資源,沒有真正解決交通問題。HANK認為,民眾檢舉應該以「重大交通違規事件」為主,一方面限制民眾檢舉數量,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警方負擔,「凡事都要有個度,如果說完全不限制的話,就造成我們今天這樣的檢舉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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