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搭車從巡邏警車旁經過,拍下這一幕。員警右手騎車,左手卻拿著手機講電話,通話結束後,雙眼還緊盯螢幕。被投訴完全沒有注意前方路況,實在好危險。民眾表示:「確實在騎車講手機這段真的,平常已經不准我們再做了,這個確實是不太好,當然除非真的有重要的公務不得已,那還可以體諒」、「假如是公事上的話,他們應該有對講機會回覆,講手機的話就比較算私事。因為我們民眾講手機他就會開罰,像說他是不是也要以身作則這樣子」。
這是周三下午,有民眾目擊宜蘭縣一名員警邊騎車邊講電話。民眾多半認為不妥,畢竟大家都知道開車、騎車,使用手機會被開罰,執法人員怎麼沒有以身作則?難道不算危險駕駛?宜蘭分局第五組組長張又升表示:「經查是本分局的同仁,昨天下午執行勤務結束,返所的途中接聽所內同仁的公務電話,但警備車的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則不在此限」。
警騎警車講電話遭批,警方出面解釋。(圖/民視新聞)雖然警局解釋,員警執行勤務時,不受道交條例限制。但什麼才叫"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避免爭議,今後會加強教育宣導,提醒員警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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